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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7月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理赔开始了!所需材料和各办理点都在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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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2021年河池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理赔工作已正常开展,符合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理赔条件且未获取大病保险理赔款的参保人,可带齐材料到河池市各县(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经办点提交大病保险理赔材料。2021年9月10日前完成2021年1至7月份理赔工作。 申请大病保险理赔可参保人本人办理和委托代理人办理,若参保人已身故,可由亲属代办。 参保人本人办理需提供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银行卡/存折复印件(核对原件)医保结算单(盖医保中心章);住院材料(住院发票、出院小结、费用清单、疾病证明等,如基本医保报销时已提供的可不重复收取)等材料。 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提供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代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及授权委托书(签名并按手印);参保人本人银行卡/存折复印件(核对原件);医保结算单(盖医保中心章);住院材料(住院发票、出院小结、费用清单、疾病证明等,如基本医保报销时已提供的可不重复收取);如需转款入代办人账户,需提供参保人与代办人的关系证明材料(如出生证/结婚证/同一本户口本的复印双方信息页/村委开具亲属关系)。 亲属代已身故参保人办理需提供继承人关系证明(村委/居委会开具);死亡证明(火化证复印件或户口注销单);所有法定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银行卡/存折复印件(核对原件);指定受益人授权委托书(需所有法定继承人签名并按手印,继承人包括父母、子女、配偶);医保结算单(盖医保中心章);住院材料(住院发票、出院小结、费用清单、疾病证明等,如基本医保报销时已提供的可不重复收取)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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