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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预收1元,不满10分钟可退回!金城江城区3路段重启非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

作者:河池日报社融媒体见习记者 覃裕镔 实习生 吉银芬  编辑:韦柔妃  发布时间:2023/4/6 18:11:45  打印文章

“您好,现在停车要收1元哦。”近日,在白马步行街附近的非机动车停车泊位上重启了收费管理工作,在规定的划线区域内分别有一两名身穿蓝色马甲的管理人员向停车的车主们收费。


  记者从河池市城投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城投城市运营公司)了解到,金城江城区划有非机动车停车位的路段都具备收费条件,属于收费路段。“去年因为承包商在管理上的原因,导致非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工作停滞了一段时间。今年重新招投标,目前金城江城区内有三个路段实施非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市城投城市运营公司项目负责人韦先生介绍说。该公司作为具体管理方,对金城江城区非机动车辆停车收费管理进行整改,从今年3月起,对金城江城区内非机动车辆重启停车收费管理。


  市城投城市运营公司依照河价费〔2007〕159号文件,于2023年3月25日起,对三个路段进行非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路段一为朝阳路北段,朝阳路北段路口至金城中路工商银行门前;路段二为金城中路百货大楼门前至金地王北面(正门前);路段三为金地王后门至南新西路与民族路交叉路口。


韦先生告诉记者,非机动车停车收费的目的是避免驾车者长时间将车停放至公共区域,导致城区非机动车停车难、停车乱等问题。目前实行预收费1元制,根据不同车型实际停车时长收取或者退还相应费用。如两轮摩托车、电动车停车不满10分钟退回1元;10分钟至2小时以内(包含2小时)退回0.5元:超过2小时收1元(即不退还预收费)。


  城市文明与每一个人息息相关,按照规定有序停放非机动车有助于统一管理,也能提高泊位利用效率,减少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助力创建文明城市。


作者:河池日报社融媒体见习记者 覃裕镔 实习生 吉银芬
编辑:韦柔妃
校对:韦丽春
值班主任:韦婉灵
值班编委:韦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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