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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河池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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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五届河池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9日,政协第五届河池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河池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黎丽主席代表政协第五届河池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校对:韦丽春 值班主任:谭丽娴 值班编委:王月华 阅读量: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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