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上午,天峨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到天峨县屠宰场,将今年以来查获的电鱼案件扣押收缴的渔获物作无害化销毁。



今年以来,该大队查获电鱼案件4件(其中有2件已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收缴电瓶6个,带电线捞绞4把,逆变器4个,潜水设施2套,氧气瓶2个,电枪2把。处罚款共计2.3万元。收缴渔获物82.9公斤。当日,大队统一将这4件电鱼案件收缴的渔获物拿到该县屠宰场无害化处理池作无害化处理。同时,渔政执法部门正告广大人民群众: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为红水河流域禁渔期;天峨县二桥至龙滩大坝为全年禁渔区。在禁渔期、禁渔区实施电鱼行为的,除由渔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外 ,情节严重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河池日报社融媒体通讯员 黄宝飞
编辑:黄秋吉
校对:覃筱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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