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池网 >> 新闻 |
环江法院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 |
|||
|
|||
|
近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某旅游投资公司和某旅游文化公司租赁合同纠纷调解案——综治中心统筹化解少数民族县域企业租赁合同纠纷》(入库编号:D2026-161-1-111-691)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 某旅游投资公司(属于县城投公司控股企业)和某旅游文化公司签订《田园综合体文旅项目合作协议书》,约定某旅游投资公司将某田园综合体项目的房屋及设施、设备(以交付清单为准)租赁给某旅游文化公司经营管理,该公司应于每年的1月5日前一次性付清当年租金等,同时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协议签订后,某旅游投资公司已经按约定履行全部义务。但某旅游文化公司尚欠6.4万元租金未付。后某旅游投资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收回经营权、并支付租金和违约金。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初步核查发现该案系文旅企业纠纷,标的额不大、权利义务清晰。为高效实质化解纠纷,经释明综治中心职能优势并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由县综治中心统筹化解工作。综治中心受理后,组成由入驻法官、司法局和镇政府工作人员参加的调解小组,联合开展先行调解工作。 深入沟通梳理,明确争议焦点。调解小组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核心诉求,仔细审查协议条款、租金凭证等证据,确认某旅游文化公司拖欠租金的事实,某旅游投资公司主张6.4万租金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经深入梳理案情后,确定本案争议焦点为:协议是否具备解除的条件、违约金12.8万元是否具有法律依据。 依托联动平台,协同推进调解。结合同类案例讲解调解优势,向某旅游投资公司释明:双方是长期合作,某旅游文化公司前期为打造文旅项目已投入大量的人力和展馆基础建设,如解除协议,对双方都有损失。且某旅游投资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实际损失金额,主张违约金过高可能得不到支持。司法局指派法律援助工作者辅助开展释法疏导。镇政府安排专人对接,实地核查某旅游文化公司经营困境并为其争取租金减免、协调资金周转时间。 引导担当共情,线上高效解纷。调解小组积极引导某旅游投资公司强化社会责任担当,立足长远发展视角,考虑某旅游文化公司当前的经营困难及投入运营成本等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请求金额,维护双方生产经营秩序。最终,某旅游投资公司考虑到乡级投资项目正常运营后能获取更长期的收益,并在支付金额上主动作出让步。指导法官引导双方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线上签订调解协议,争议就此化解。 固化调解成果,强化履行保障。为确保调解协议实质履行,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指导法官联动镇政府工作人员,持续做好后续跟踪回访,监督调解协议履行。经回访,某旅游文化公司已向某旅游投资公司支付租金4.2万元并继续经营。 本案系涉少数民族县域文旅企业拖欠租金引发的租赁合同纠纷,具有权利义务清晰、标的额较小等特征,若进入审理程序,易加剧企业经营困境,影响地方营商环境与产业振兴大局。本案中,综治中心发挥统筹协调优势,牵头统筹法院、司法局、镇政府等单位参与,发挥法律专业优势和基层治理优势,凝聚解纷合力。 同时,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打破沟通壁垒,降低企业解纷的时间与经济成本。调解过程中,调解小组首先释明关于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与同类案件裁判情况,讲明法律支持的违约金以填平损失为限,同时需要负担具体损失的举证责任,把双方拉回到法律框架内协商。之后,结合双方实际情况,引导双方换位思考,达成调解方案,实现高效解纷与柔性纾困相结合。调解成功后,做好跟踪履约工作,促使纠纷实质化解,既保障了债权人合法权益,又助力地方特色产业健康发展,做到多方共赢。 |
|||
|
|||
![]() 反恐举报专区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