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头条时政要闻民生龙江潮评文艺点播政法财金健康公益综合
 
 河池网 >> 新闻

重点治理不文明行为!河池市有序推进文明行为立法工作

作者:河池日报社融媒体见习记者 韦辰 通讯员 覃敬  编辑:李婷婷  发布时间:2022/7/28 21:42:25  打印文章

  近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市文明办了解到,我市正在制定《河池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随地吐痰、乱穿马路、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不文明行为进行重点治理,进一步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提升公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

  当前,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正如火如荼地开展中,城乡面貌日新月异、焕然一新,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不断提升,但一些不文明现象仍时有发生,群众反映强烈,迫切需要通过立法规范市民文明行为。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条例》被列为年度“小快灵、小切口”立法项目。市人大教科文卫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是一部倡导性法律,也是推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升城市文明水平、提高市民幸福指数的重要举措,关乎每个人、每个家庭和社会的每个层面,社会关注度高。

  据了解,《条例》将重点治理以下问题:一是交通出行方面,包括闯红灯、穿越隔离栏、不佩戴安全头盔、违规行驶和违规停放车辆等;二是环境卫生方面,包括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禁止吸烟场所或区域吸烟等;三是公共秩序方面,包括乱写乱画、随意张贴、文娱活动扰民等;四是社区生活方面,包括居民区噪音扰民、占用堵塞共用通道等。

  目前,《条例》(草案)修改、论证等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拟于今年8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一次审议。

  


作者:河池日报社融媒体见习记者 韦辰 通讯员 覃敬
编辑:李婷婷
校对:韦丽春
值班编委:王月华
阅读量:72

 
  Copyright © 2021 Hcwan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任何自媒体以营利为目的地使用河池日报社拥有版权的作品及新闻信息,须事先取得河池日报社的书面授权,否则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详情点击查阅《河池日报社版权声明》。
  制作单位:河池日报社全媒体中心
桂ICP备07009207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20330083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许可证号 4511220090001
(署)网出证(桂)字第021号桂公网安备 45120002000103号广西互联网辟谣平台
  警警察察
 
广西网警虚拟岗亭 广西网警ICP备案   反恐举报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