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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用智慧监测平台加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监管

作者:河池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杨天宇 通讯员 卓琨 梁菊晶  编辑:韦柔妃  发布时间:2025/3/24 16:50:49  打印文章

“您好!我局根据线索就你药店销售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数量异常情况开展调查,经核实,你药店存在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这是日前南丹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开展药品安全智慧监管时的一个场景。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控,河池市市场监管局依托广西药监局开发的“八桂药店”智慧监管平台,开展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销售登记监测,通过线上监测与线下靶向检查相结合,及时排查并消除风险隐患。

据了解,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药店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时,应当查验购买者的身份证,并登记其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所购药品的名称、规格、销售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除处方药按处方剂量销售外,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

药店通过登录“八桂药店”智慧监测平台,扫描商品条码即可带出商品信息,同步录入购药者身份信息,快速完成登记上报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巡网,通过药店上报的销售信息,运用大数据在线开展数据分析和风险研判,及时发现超过正常医疗需求,大量、多次购买药品的高风险购药人员以及未按照有关规定销售药品的药店,进而有针对性地开展实地核查,严惩药店违法违规行为,严防此类药品从药用渠道流失的风险,确保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来源可追、去向可查、责任可究。

自该平台运行3个月以来,河池市1614家药店均进驻“八桂药店”智慧监管平台,共计上传销售单据13176条,监测到预警信息125条,经线下核实,存在异常情况21条,6家药店因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未遵守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有关规定被处以当场警告的行政处罚,9家药店被列入重点监测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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