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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首台商品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交付使用(内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指南)

作者:河池日报社融媒体首席记者 罗昌亮  编辑:唐洁云  发布时间:2022/7/24 18:47:13  打印文章

  7月24日上午,河池市首台商品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交付仪式在金城江区翡翠城市花园梧桐苑5栋1单元举行。

  “以前上下7楼走路很吃力,特别是扛重东西时中途要休息一两次,现在十几秒就可以从一楼到七楼,非常方便。”翡翠城市花园梧桐苑5栋1单元704业主覃景庄高兴地说。



图为河池市首台商品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交付仪式现场。

  “该项目从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到正式开挖基础,再到完成电梯安装并取得使用登记证,除去不可施工时间,仅用40天就完成了施工、交付任务。”广西河池市意顺电梯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文宇说,为尽快满足业主加装电梯愿望,该公司在河池创造性地引入了积木式钢结构电梯加装工艺,并以用质更好、用料更足、工艺更优、施工更精、耗能更省、维护更简和服务更优的态度,把好品质、安全、效率三个关口。


图为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向业主代表发放《电梯使用证》及电梯使用钥匙。

  据了解,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需求,贯彻以人为本的城市建设理念,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快我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着力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切实推动加装电梯这项民心工程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实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财政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桂建发[2018]18号)《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自治区本级财政补助资金拨付管理办法》(桂建发[2019]7号)等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今年初,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通知》(桂建发〔2022〕1号)。随后,我市结合实际编制了《河池市既有住宅申请加装电梯工作指南》。


图为业主在交付仪式现场合影。

  “根据目前相关文件、通知要求,既有住宅想要申请补助资金加装电梯的时间截止今年底,符合条件且有加装意愿的既有住宅业主尽快申请。”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副主任余安乐说,自治区对符合补助条件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补助标准为:以七层住宅补助上限15万元/台为基准,住宅楼层每增加一层,补助上限增加10%,住宅楼层每减少一层,补助上限降低10%。市本级仅对金城江城区内已完成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给予资金补助,补助标准为0.5万元/台。

  据介绍,想要补助资金加装电梯需同时满足5大类条件,其中,在参与意愿率方面,一是申请人应当就加装电梯的意向和具体方案等问题进行充分协商,并征求所在楼栋或单元全体业主意见,由本楼栋或单元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签订协议。二是加装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三是一栋既有住宅建筑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的,可以以单一单元为单位分别申请加装电梯,但不得影响本栋其他单元房屋结构安全,此时用于计算表决比例的总面积和总人数可按照拟加装电梯单元的房屋独立计算。


  河池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指南

  为让群众更加方便了解和掌握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政策、流程,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建发〔2018〕18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自治区本级财政补助资金拨付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建发〔2019〕7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自治区财政资金补助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建发〔2020〕15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快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通知》(桂建发〔2022〕1号)、《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河池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河池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河住建〔2019〕184号)、《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河池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河池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市本级财政补助资金拨付管理办法>的通知》(河住建〔2020〕67号)文件精神,现将河池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政策面向社会公布。

  一、想要补助资金加装电梯的申报条件?

  想要补助资金加装电梯需同时满足5大类条件:

  (一)从前提条件看:项目所在地市、县(区)出台文件制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应财政补助标准并落实资金。

  (二)从住宅建筑范围看:

  一是2018年12月6日以前,在国有土地上依法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四层以上(含四层,不含地下室)、九层以下(含九层)的无电梯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单位自管房以及机关、企事业的集体(公有)产权住宅、集资建房,实际为个人所有但未办理个人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的,若能够提供房屋产权单位对房产使用人等有关情况的说明,且房屋产权所属单位及房产使用人同意加装电梯的既有住宅。

  二是2018年12月6日以前,部队在国有土地上建设的建筑层数为四层以上(含四层,不含地下室)、九层以下(含九层)的无电梯集资房、经济适用房,以及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军休所)、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住房居住小区(包括军休干部休养所、军休干部服务管理站)等已向个人发放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屋,或者能够提供房屋产权单位对房产使用人等有关情况的说明,且房屋产权所属单位及房产使用人同意的既有住宅。

  三是C级危房经加固后被鉴定为B级及以上房屋、限价商品房、在行政划拨土地上建设且具有合法房屋权属证明的经济适用住房、以及多个自然人业主共同集资在国有划拨土地上建设且具有合法房屋权属证明的既有住宅。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建发〔2018〕18号)第二条适用范围的意见“自建房、别墅、C或D级危房,以及已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已列入危旧房改造计划的住宅不适用加装电梯有关政策。”

  (三)从现场条件看:加装电梯不能影响既有住宅的使用安全,消防通道高度和宽度最低不小于4米,转弯半径宽度不小于现状距离。

  (四)从参与意愿率看:

  一是申请人应当就加装电梯的意向和具体方案等问题进行充分协商,并征求所在楼栋或单元全体业主意见,由本楼栋或单元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签订协议。

  二是加装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

  三是一栋既有住宅建筑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的,可以以单一单元为单位分别申请加装电梯,但不得影响本栋其他单元房屋结构安全,此时用于计算表决比例的总面积和总人数可按照拟加装电梯单元的房屋独立计算。

  此条提及的面积和业主人数的计算方式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和相关规定执行。

  (五)从安装使用时间看:自2018年12月6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电梯加装并通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的联合验收,且取得市场监督部门核发电梯使用登记相关证照的加装电梯项目。

  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建设、运行、保养、维修资金来源有哪些?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所需的建设、运行、保养、维修资金主要由业主承担,具体可通过如下渠道筹集:

  (一)按照“谁受益,谁出资”以及楼层受益大小等原则协商费用分摊比例后,由相关业主共同出资。

  (二)按有关规定申请提取使用加装电梯涉及专有部分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三)加装电梯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提取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

  (四)经房改房原售房单位同意的,可以使用房改售房款。

  (五)财政补贴资金支持。符合财政补助条件的,可以申请财政补助。

  (六)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生产企业、电梯安装企业及社会组织可采取“谁投资、谁受益”“谁使用、谁付费”等新型商业模式,对既有住宅投资加装电梯,并通过刷卡使用付费等租赁模式获得收益。

  三、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补助有多少?

  (一)自治区补助。自治区对符合补助条件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补助标准为:以七层住宅补助上限15万元/台为基准,住宅楼层每增加一层,补助上限增加10%,住宅楼层每减少一层,补助上限降低10%,即:四层住宅补助上限为10.5万元/台,五层住宅补助上限为12万元/台,六层住宅补助上限为13.5万元/台,七层住宅补助上限为15万元/台,八层住宅补助上限为16.5万元/台,九层住宅补助上限为18万元/台。住宅层数计算按照《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第4.0.5条规定执行。

  (二)市本级补助。市本级仅对河池市金城江城区内已完成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给予资金补助,补助标准为0.5万元/台。其他县(区)的补助标准,请向相应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财政部门咨询。

  四、如何计算住宅层数?

  对符合申请财政补助资金的,可计入补助范围的住宅层数按以下规定计算补助层数:

  (一)全部楼层仅有住宅单一使用功能的住宅建筑,补助层数按建筑层数计算。

  (二)住宅建筑中设置有总共不超过3层(含3层,不含地下室)且每层层高大于2.2米(层高以原设计图纸为准)的架空层、储藏空间、非机动车停车库、机动车停车库设备层时,其层数可计入补助层数。

  (三)住宅建筑下部设置有商业服务网点或者其他功能用房(即除第(二)项规定之外的其他功能用房)时,其所在楼层不计入补助层数,仅住宅使用功能的楼层计入补助层数。

  (四)住宅建筑下部设置有商业或者其他功能的裙房时,其所在楼层不计入补助层数,仅住宅使用功能的楼层计入补助层数。

  (五)当住宅建筑内住宅使用功能部分布置有室内层高大于或等于4.5米的楼层时,该楼层折合按两层补助层数计算。

  (六)当住宅建筑内布置有两层(每层层高均应大于2.2米)一套的跃层住宅时,该跃层住宅按两层计算补助层数;布置有三层(每层层高均应大于2.2米)一套的跃层住宅时,该跃层住宅按三层计算补助层数;以此类推。

  (七)住宅建筑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均不计入补助层数。

  五、申请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有哪些流程?

  (一)前期工作。前期工作,是申请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最基础、最关键、最核心的部分,直接关系到加装电梯是否可行、开工后是否遇阻,因此,前期工作需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前期工作主要包括 项内容:

  1.沟通协商。申请人应当依法通过民主协商形式,就加装电梯意向和具体实施方案等问题达成统一意见并签订书面协议。对确因加装电梯受到采光、通风、噪音等直接影响的住户,可通过平等协商由申请人给予适应补偿,具体补偿方案由申请人与受影响的业主协商讨论决定。

  2.编制规划方案。申请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在查阅资料、现场勘察的基础上编制加装电梯工程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应包括拟加装电梯的平面图、外立面效果图,明确拟加装电梯的具体位置、电梯尺寸、梯井高度、周边环境和绿地绿化占用情况等内容,建议同时将加装电梯设计方案送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审查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设计方案成果应当包括:(1)加装电梯项目所在小区总平面图;(2)加装电梯后所在小区的消防总平面图;(3)拟加装电梯的设计图纸;(4)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后与毗邻住宅的日照分析图。设计标准为:平面配置图1:500、立面剖面图1:100或1:50。

  (二)申报登记。在充分协商完成前期工作后,申请人将相关材料到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申报登记。材料包括:

  1.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业主意愿征询表、工程设计方案意见征询表;

  2.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业主意愿表决结果;

  3.经表决同意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设计方案文本及附属图件;

  4.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协议书。

  (三)公开公示。在项目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监督指导下,在项目所在小区显著公开位置张贴公示申报登记相关资料,公示期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已经充分协商的,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对申请人递交的加装电梯材料、公示情况记录(附公示照片)、收到的异议材料和调解情况记录(有异议时提供)予以核实盖章确认,并抄送小区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

  (四)条件审查。由申请人将以下材料提交至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加装电梯主管部门进行条件审查,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材料包括:

  1.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书;

  2.同意加装电梯业主的身份证明及房屋权属证明材料;

  3.经社区居民委员会核实盖章确认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业主意愿征询表、工程设计方案意见征询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业主意愿表决结果,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协议书,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设计方案文本及附属图件;

  4.经社区居民委员会核实盖章确认的公示情况记录(附公示照片)、收到的异议材料和调解情况记录(有异议时提供);

  5.授权委托书(若有代理申请人时提供,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

  6.由拟加装电梯的既有住宅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或工程质量检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结构安全意见;

  7.满足建筑消防设计规范说明。

  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条件审查部门应当在受理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踏勘,提出审核意见。明确是否同意该项目开展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前期工作,可行性的,建设单位可依法开展后续工作,否则,建设单位应停止相关工作或调整实施方案。

  条件审查部门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项目进行申请条件资格审查。对业主能出具合法房屋权属证明,住宅满足建筑物结构、消防安全等要求,业主表决比例满足桂建发〔2022〕1号文件要求的项目,出具具备加装电梯条件书面审查意见;对不满足条件的项目,应书面告知要求整改的内容、理由及处理意见。

  8.拟加装电梯所占用土地的土地权属证明材料及土地权利人同意使用土地作为加装电梯使用的书面意见。

  (五)规划许可。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项目所在地自然资源部门派驻政务服务窗口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材料包括: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通过条件审查的加装电梯工程设计方案文本及附属图件;

  3.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件审查意见书。

  住宅未预留电梯井的,才需申报此项手续;原房屋已预留电梯井的,不用再申报。

  (六)编制、审查施工图件。申请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无法提供原建筑物地质勘查报告的,还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进行岩土工程勘察。

  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由申请人委托具备在河池开展审图业务的图审机构,使用广西数字化施工图联合审查管理信息系统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取得图审合格报告(含消防设计审查意见)。

  未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使用。

  (七)施工许可。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部门派驻政务服务窗口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材料包括:

  1.现场具备施工条件承诺书;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含消防)及工程信息附表;

  5.加装电梯工程施工合同(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实施监理的,还应提供监理合同);

  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质量安全承诺书。

  电梯加装工程投资在30万元以上且建筑面积300㎡及以上的,必须办理此项手续,以下可不办理。其中,30万元以上项目是指,除电梯设施设备及电梯安装造价外的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

  (八)安装告知。电梯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持施工告知单将拟进行电梯安装的情况书面告知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并依法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监督检验。

  (九)使用登记。电梯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电梯使用单位应当持相关材料向项目所在地特种设备行政审批机关申请办理使用登记手续。材料包括:

  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2.电梯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

  3.电梯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

  4.电梯安装监督检验合格报告。

  (十)规划条件核实。加装电梯工程竣工后,申请人应当向项目所在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派驻政务服务窗口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手续,取得规划核实合格意见。

  (十一)消防备案。加装电梯工程竣工并依规完成建设规划核实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工程设计、电梯安装、电梯使用(业主)等参建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验收过程中,建设单位应持相关材料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派驻政务服务窗口申请办理消防备案,材料包括: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

  2.涉及消防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竣工图纸;

  3.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报告;

  经验收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经查验不合格的加装电梯工程,建设单位不得编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验收不合格的加装电梯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十二)竣工验收备案。加装电梯工程经验收后,建设单位持相关材料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派驻政务服务窗口申请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材料包括: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意见书;

  4.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竣工图纸;

  5.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6.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表;

  7.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凭证;

  8.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电梯)。

  电梯加装工程投资在30万元以上且建筑面积300㎡及以上的,必须办理此项手续,以下可不办理。

  六、如何申请补助资金?

  既有住宅完成加装电梯并取得电梯特种使用登记证后,加装电梯的出资业主应共同授权委托1名申请人(属社会资本投资代建模式的则由代建单位法定代表人权委托),持相关材料向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初审后将申请材料转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批,财政部门审批通过后将款项指标下达给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由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拨付到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提交申请的材料包括:

  1.加装电梯业主共同确认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助资金申请表》(一式3份);

  2.申请人(即受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

  3.加装电梯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

  4.与房屋结构安全鉴定、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电梯采购、电梯安装以及管线改迁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结算单和付款发票复印件(一式3套)。

  5、消防验收备案证明(一式3份);

  6、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一式3份);

  7、电梯加装设计图纸在原建筑图纸存档的建设档案馆备案证明(一式3份);

  以上申请材料如属复印件的,在提交材料时,需提供原件进行核验。

  七、如何选择确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人?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人一般为加装电梯的专有部分业主。加装电梯的专有部分业主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生产安装企业、房改房原售房单位、原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单位作为申请人,委托时,加装电梯的专有部分业主需向受委托人出具共同签字确认的授权书。

  加装电梯以小区为单位整体申请的,可以由房屋所属小区业主委员会作为申请人和建设单位,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房屋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指导推举业主代表,公有住房由受委托的房屋管理人承担上述相关工作。

  受托人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八、有指定或推荐的加装电梯公司吗?如何选择?

  我市没有指定或推荐的加装改造电梯公司。为确保顺利通过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补助申请,请申请加装电梯人按规定程序做好提出项目申请、配合做好现场踏勘等各项工作,不要轻信企业或个人向申请人述说的“不报批安装也可获得补助资金”、“有关系可以不走程序直接安装也可以通过验收并获得补助资金”等不符合本政策宣传资料的许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或项目未经批准同意实施安装后难以通过验收甚至不获得补助资金。

  在选择电梯加装单位时,请认真核对参与电梯安装、维保企业是否已取得由自治区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B级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其从业人员是否取得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专业证件。

  为确保电梯设计、安装、保养、维修的质量溯源,更好保障加装电梯的专有部分业主的合法权益,选择电梯生产安装企业作为委托人的,建议选择同时具备电梯供应能力和设计、安装、检测、维保资质,且在当地有常驻安装、技术服务团队的企业。

  九、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保安全。电梯安装单位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认真落实现场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加强排查,及时消除隐患,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二)守质量。电梯安装单位应严守国家、自治区对电梯安装的相关规范要求,严把建筑材料、设备进场检测关,确保电梯安装质量。

  为确保加装电梯投产使用后能更安全、更良好、更长久运行,在钢材的选择上,建议选择具有抗腐蚀,防生锈作用的镀锌材质;在电梯井道主立柱材料的选择上,建议选择使用200mm×200mm及以上规格的镀锌方管,方管厚度在4.7公厘及以上;在井道的圈梁材料选择上,建议选择150mm×100mm及以上的镀锌方管,厚度3公厘及以上;在电梯井道外的玻璃幕墙材料选择上,建议选择具有防爆和隔热作用的6mm×6mm及以上的双层夹胶钢化玻璃;在底坑基础施工上,建议底坑基础垫层浇筑20公分及以上达到强度要求的混凝土,基坑底板在1米及以上且中间两层及以上的16公厘螺纹钢筋网,基坑侧壁厚度在25公分及以上,基坑侧壁布2层及以上的12公厘螺纹钢筋网。

  (三)防扰民。电梯安装单位应认真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范和要求,优化施工设计组织方案,科学合理把控施工时间,规范建筑材料、设备材料堆放,及时清除建筑垃圾。

  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通过验收投入使用后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一)电梯使用前应按有关要求办理使用登记。

  (二)电梯加装服务范围内,全体产权所有人应当遵守特种设备监管部门制定的电梯使用、维护和管理办法。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备持证电梯安全管理人员,确保电梯使用安全。

  (三)加装电梯的专有部分业主负责电梯运行维护保养,对电梯运营安全负责,共同协商确定电梯使用管理单位或使用管理责任人对电梯进行管理;新安装尚未向业主移交的电梯,项目建设单位应对电梯安全负责。

  (四)对已实施物业服务的,业主可共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对电梯进行运行维护、保养和安全管理,并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依法取得许可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签订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业主也可以共同决定直接委托有资质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对电梯进行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保养。

  (五)相关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受让人自该房屋转移登记之日起,享有和履行原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协议中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作者:河池日报社融媒体首席记者 罗昌亮
编辑:唐洁云
校对:韦丽春
值班主任:王月华
值班编委:韦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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