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池网 >> 新闻 |
最高补贴3万元!河池住宅装修改造物品和材料购置补贴活动进行中 |
|||
|
|||
|
一、活动时间及补贴范围 活动时间:2024年7月25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 补贴对象:购置用于河池市范围区内合法建成的住宅房屋装修改造所需物品和材料的个人消费者。个人消费者指在河池市内已办理不动产登记,或已办理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且已竣工交付的合法住宅产权人(仅限自然人)。合法住宅包括: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拆迁安置房。 二、补贴形式及标准 本次活动补贴分为委托装修补贴和自行装修补贴两种形式,活动期间一套住宅只能申请一次补贴。 (一)委托装修补贴。申请人委托装饰装修公司装修的,按照申请人与装饰装修公司签订合同中的单套住宅家装物品和材料总价款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二)自行装修补贴。申请人自行装修的,按照所购买的单套住宅家装物品和材料总价款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累计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三、申领条件 (一)装修依法规范。申请人应遵守住宅装修相关规定,且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购置有效时间。物品和材料购置行为需发生在2024年7月25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2024年7月25日之前已开始装修或者已签订装修合同,但是购置物品和材料行为真实发生在2024年7月25日(含)之后的,可以享受补贴。在此之前购置的物品和材料,不得享受补贴。 (三)申请主体适格。申请人应为房屋产权人,并与住宅房屋装修人或物品材料采购人、发票抬头主体、购置补贴接收主体相一致;委托装修的,还应与装修合同签订主体相一致。 四、申领流程 (一)递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在手机下载云闪付APP,自2024年10月21日8时起,申请人通过云闪付APP填报并提交申请材料,住宅所在县(区)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城乡建设业务窗口或综合窗口仅提供现场咨询服务。 申请材料如下: (1)填报住宅装修改造补贴申请表。 (2)填报家装物品和材料购置清单。 (3)上传申请人有效期内身份证件(正、反面)照片。 (4)上传申请人本人名下银联借记卡(正、反面)照片(申请实地核验时填报)。 (5)上传住宅的权利证明材料照片,如不动产权证书、商品房买卖合同、政策性住房购房合同和准购证、拆迁安置协议、不动产登记证明(预告登记)等。 (6)上传购买家装物品和材料时的支付凭证和发票照片【有效的支付凭证包括银行卡POS签购单照片、微信或支付宝支付记录截图等,现金支付的需要提供供货方确认(盖章、签字等方式)的收款证明照片】、销售发票和装饰装修公司施工或服务发票照片。 发票应为广西范围内的普通发票,包括电子发票(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发票上需分别列明商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等详细信息,若发票未能全部列明所购置商品明细,需提供供货方确认(盖章、签字等方式)的商品明细。 (7)上传装修前后对比和装修过程照片(申请实地核验时填报)。 (8)上传住宅装饰装修合同照片(委托装修需提供)。 (9)上传装饰装修公司专业承包资质证书照片(委托装修需提供)。 (10)上传其他产权人同意住宅装修改造的授权书照片(同一套住宅有1名以上产权人需提供)。 (11)上传与物业服务公司签订并盖章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或装修登记证明照片(有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需提供)。 (二)资料初审。材料初审阶段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实地核验。申请人接到实地核验通知后10个自然日内,无法配合核验的,视作放弃申请。现场核验不通过的,不再另行通知。 (四)补贴发放。在审核通过后,将采取适当方式公示3天,未收到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核查不影响补贴申请的,按照相关规定拨付资金。资金拨付的具体时间根据实际工作进展情况安排。 活动咨询单位及电话: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778-2259081 |
|||
|
|||
![]() 反恐举报专区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