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池网 >> 新闻 |
金城江:给泳池“体检” 保障市民“放心游” |
|||
|
|||
|
炎炎夏日,酷暑难耐,集降温、休闲、运动于一身的游泳项目备受青睐。泳池环境卫生吗?水质合格吗?……这些问题成为广大游泳群众重点关注的话题。
近日,金城江区疾病预防控制局组织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结合2024年度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对辖区营业中的10家游泳场所开展卫生监督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游泳场所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水质检测报告、水质自检公示等情况,全方位查看场所内池水循环净化等设施运行情况。与此同时,还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泳池水浑浊度、pH、游离性余氯、化合性余氯、臭氧、尿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项目进行抽样检测。检查中发现,个别游泳场所存在未张贴警示标语、消毒记录登记不规范、浸脚池深度不足20厘米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给出指导性整改意见,并明确责任主体及整改期限。
抽检任务完成后,将抽检结果信息通过官方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下一步,金城江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将继续加大检查力度,监督游泳场所增加公共区域的消毒次数和水质检测频次,强化卫生管理,并及时补充足够的新鲜水源,进一步提高游泳场所卫生水平和卫生安全意识,从源头上保障游泳池水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维护广大市民的健康权益。 如何选择“靠谱”的泳池?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泳民”,在游泳前留意该泳池是否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和水质检测报告,可通过查看场所公示信息、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水质检测报告、每日水质自测数值以及肉眼观察池水清澈度等方式,对游泳场所进行综合判断和选择,可采用“闻一闻、看一看”的办法挑选游泳馆。
若泳池里有尿臭味或其他异味,可说明泳池通风条件不太好,且水质也不会太好;也可观察水质是否清澈,若表面有漂浮物或絮状物,则水质很可能是有问题的。当然,如果没有发现上述的“表面现象”,也并不代表泳池水质就一定达标,具体要以检测部门的检测结果为准。夏季泳池气温较高,泳池环境极易引起病菌繁殖,应该注意以下事项:禁止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性病、传染性皮肤病、重症沙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心脏病、精神病患者、酗酒者及其他不宜人群游泳。 游泳前,个人要检查身体是否有伤口,避免在有伤口的情况下游泳;出现发热、咽痛、咳嗽、腹泻等症状时,切记不要进入公共泳池游泳;进入泳池前,必须通过泳池设置的强制淋浴和浸脚池进行清洁和消毒,防止将脚上的细菌带入泳池中,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游泳前后,使用流动水和肥皂清洗身体,并且认真清洗会阴部;游泳时穿戴泳镜、泳帽,避免眼部接触池水;游泳时尽量不要吞咽池水。 |
|||
|
|||
![]() 反恐举报专区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