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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报废摩托车 河池交警依法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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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晚,河池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组织民警在金城江区百旺路段,开展夜间道路违法行为查处行动。
在执勤过程中,民警发现一辆二轮摩托车上的人员没有戴头盔,随即对其进行检查。经查,该摩托车驾驶人袁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所驾驶的摩托车车架号已磨损,经进一步核查,该车于2007年购买,已达到报废标准。该摩托车驾驶人袁某某解释:“我在附近工作,就出来买个夜宵,车子是我哥的,不知道车子已经达到报废标准。”
为制止其违法行为继续发生,及时消除道路安全隐患,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袁某某进行了相应的处罚,并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危害性。面对民警的批评教育,袁某某表示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绝不再犯。
河池交警提示: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将被依法吊销驾驶资格,两年内不得考取机动车驾驶证,车辆将被依法收缴,强制报废。 编辑:黄滢 实习编辑 何露清 校对:韦丽春 值班主任:韦婉灵 值班编委:王卓 阅读量: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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