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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兰交警“七进”宣传不止步 共筑文明平安路

作者:河池市融媒体中心通讯员 何青容  编辑:杨念松  发布时间:2024/5/27 9:55:01  打印文章

近年来,东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为突破口,大力推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单位、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媒体,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交通安全的浓厚氛围,切实优化辖区的道路交通环境。

进单位。东兰交警走进辖区机关单位,通过播放视频、事故图片、现场讲解等形式向干部群众介绍了不戴头盔、不系安全带的危害和后果。结合最近两年内东兰辖区发生的事故,通过摩托车、电动车未做好防护措施而导致事故的实际案例,以案说法进行宣传引导,让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佩戴头盔、系好安全带的必要性。

进企业。该县交警走进辖区美团、顺丰、驾校等企业,以“一盔一带”为切入点详细讲解了当前骑行电动车普遍存在的交通违法行为,如边打电话边骑车、不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随意变更车道、闯红灯等,并向他们说明这些行为一旦发生事故会给自己和他人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强调佩戴头盔、使用安全带等基本防护措施的重要性。

进学校。东兰交警通过播放PPT课件、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结合涉及学生的“鬼火”“飙车炸街”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以案说法,劝导学生们切勿以寻求刺激、发泄情绪、炫酷取乐、耍威风等为目的,将车辆进行非法改装,在辖区内驾驶“鬼火”炫技、翘头等,这样的行为不仅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而且行驶的噪音还严重扰民,将自己及他人的安全弃之不顾。不要贪图一时刺激、威风,罔顾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进农村。该县交警通过更新行政村海报、“大喇叭”、摆放展台等方式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农村群众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结合辖区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着重讲解酒驾醉驾、涉牌涉证,不戴安全头盔、不系安全带、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及造成交通事故给家庭和社会带来的严重后果,以案说法,向广大农村群众普及交通法律法规和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知识,呼吁他们要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

进社区。东兰交警通过设立咨询服务台、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横幅、发放文明交通知识手册及现场解答安全知识等多种形式,与社区群众面对面交流,以典型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例为教育导向。提醒广大社区居民,不能酒后开车、不能超员超载、超速、无牌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不能驾驶“带病”车辆上路,拒绝乘坐超员车、报废车、“病车”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

进家庭。该县交警通过通俗易懂、贴近孩子的语言和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小朋友们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提醒小朋友不在公路上逗留、嬉闹、玩耍,平时也不要随意来回横穿公路,在公路上行走要靠边走,未满12周岁不能骑自行车上路,不能穿旱冰鞋在公路上玩耍,教会他们提高自己知危险、遇危险会避险的交通安全知识。

进媒体。该县交警通过广西法治日报、河池日报等媒体载体,加大对道路交通事故、交通安全文明出行以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常识的宣传。利用新媒体的传播交互特点,营造强大的交安宣传声势,扩大宣传的影响力,以教育公众知法守法,增强交安宣传行动的实际效果,使广大群众足不出户便可了解大队的动态和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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