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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起,河池城区将实施城市养犬免费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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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起,河池市公安局将对金城江区、宜州区两城区实施城市养犬免费登记。
近日,河池市出台了《河池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中明确,公安机关是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养犬登记、发放犬牌、捕杀狂犬等工作,查处无证养犬、犬只伤人、犬吠扰民、禁养区养犬等行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查处违法携犬出户、养犬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等行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狂犬病疫苗接种、疫情监测、发放免疫证明等工作。 上述三部门下发通告,决定于4月25日开始对金城江、宜州两城区范围内的犬只进行养犬登记。 养犬登记可线下线上办理 4月23日上午,记者来到河池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一大队了解到,办理城市养犬登记可以通过线下和线上申请办理两种方式。
线下办理方式:养犬人(单位)携带材料(个人饲养犬只的,应当携带个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犬只照片及免疫证明、犬只种类和数量清单,租赁房屋养犬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单位饲养犬只的,应当携带单位机构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犬只照片及免疫证明、犬只种类和数量清单)到办证点进行登记办理。(犬只照片可自行准备或到办证点让工作人员协助拍摄)
金城江区办证点:华波宠物医院(河池市金城江区南新西路155号)、星亮宠物医院(金城江区现代花园A区前排2楼)、起点宠物医院(金城江区金城东路19号)、小诺宠物医院(金城江区西环路182号)。 宜州区办证点:依心宠物医院(宜州区庆远镇二桥路43号)、优宜宠物医院(宜州区城西馨梦园小区后门)。 线上办理:关注“河池警事”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界面后点“办事大厅”选择“城市养犬登记”,进入“城市养犬登记”填写登记信息并提交审核,待审核通过后携带犬只和相关材料前往相近的办证点现场办理登记等相关事宜。 点击图片,可进入“城市养犬登记”链接。 《条例》中明确,犬只出生三个月内或者免疫间隔期满的,养犬人应当携犬只到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确定的狂犬病定点免疫机构接种狂犬病疫苗并领取免疫证明,相关费用由养犬人承担,而办理养犬登记、发放犬牌都是免费的。
城市养犬登记是指本市金城江区、宜州区城市建成区(限制养犬区),具体范围为:金城江区东至城东路与金宜大道、南环路交接处铜厂红绿灯处(铜厂转盘)、金城东路与金宜大道交接处;南至西环路、乾宵路与南环路交接处(人民厂三角转盘)、市委党校新路与南环路交接处;西至城西路与往六甲路口交界处、城西大道与国道交接处、高速路金城江西站路口;北至市民族高中路口、江北西路二桥头。宜州区东至32医院旧址;南至城南高速路桥底;西至广维高速公路桥底;北至石牛隘坡底。 金城江区、宜州区城市建成区内下列区域为禁止养犬区:机关单位的办公区以及与之相连通的生活区;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公区、生产经营服务区以及与之相连通的生活区;学校和幼儿园的教学区、运动区以及与之相连通的宿舍区。在禁止养犬区养犬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自行处置犬只。 养犬人士对养犬登记问题态度不一 “我们从小在农村长大,谁家养条狗这么麻烦,还要办证。”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遛狗女士说。据了解,此女士牵的中华田园犬从农村亲戚手里得来,从小喂食家中剩余饭菜,担心办证麻烦。还有些许群众抱着“看到执法队员来我就走”“人多一起遛狗,来了我们就分开跑”的侥幸心理,不愿配合办理养狗证。 但由于之前多数养犬人士未做到文明养犬,引发的一系列犬只的大小便未及时清理、遛狗不栓绳、烈性犬伤人吓人等问题,大部分群众对《条例》的出台拍手叫好。 “我们养大型犬种的都刻意避开人群,昨天看到通告以后我马上去了解,争取早点给我家小七(狗狗)办理登记。”在水电广场绿化带内清理自家狗狗粪便的韦家园说。 违反《条例》行为将受处罚 “下一步,我们将联合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对违反《条例》的行为进行联合执法、整治,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如携犬出行不为犬只佩戴犬牌、不用犬绳(链)牵引犬只,责令改正,并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犬只等。”河池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韦宏威说。
据悉,2024年6月1日起,不办理城市养犬登记手续和不按规定佩戴犬牌,将按照《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根据《条例》规定,在禁止养犬区饲养犬只的,责令限期改正,处每只一千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没收犬只;在限制养犬区未经登记养犬的,责令限期改正,处每只五百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没收犬只;伪造、变造、转让、出借犬牌的,没收犬牌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不依法办理养犬登记延续的,责令限期改正,处每只五百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没收犬只;不即时清除犬只粪便的,责令清除,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携犬进入禁止养犬区以及本条规定禁止进入的区域的,责令改正,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并没收犬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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