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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五注重五提升”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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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河池市践行“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靠民”的理念,以“干净、整洁、有序”为工作目标,以“五注重五提升”为抓手,着眼常态,注重长效,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落实落细。 注重秩序管理,提升城市文明形象。我市积极组织各有关部门召开协调会和现场办公会及时解决背街小巷脏乱差、人行道破损、占道经营、空中缆线、乱搭乱盖、乱贴乱挂、乱堆乱放等难点问题。按照“合理布局、规范停放、方便居民”的原则对停车位进行科学规划,扩充车位,规范停车秩序。安排警力在城区定点执勤、骑警巡逻管控和志愿者引导等方式对不礼让行人、闯红灯、横穿马路、非机动车逆行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教育劝导。2023年以来,共完成16条背街小巷达标类整治改造提升,维修人行道810㎡,施划标线540㎡,整治占道堆放物料2600多起、乱搭乱盖行为160多起、违法张贴户外广告行为2550多起、乱贴乱挂横幅1880多处、空中飞线2.77万多根。 注重环境整治,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按照“机扫、冲洗、普扫、拣扫、沿街生活垃圾收集、管理人员巡回监管”的“六位一体”保洁机制,我市加强对金城江、宜州城区清扫保洁力度,对果皮箱、垃圾收集容器及指示牌、隔离栏等环卫公共设施进行全面清洗。对背街小巷、绿化带、人行道等进行全方位排查,清理卫生死角,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垃圾收集率达98%以上,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2023年以来,共出动保洁人员26.3万人次,处理城市生活垃圾18.7万吨。 注重立法引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市人大充分发挥人大立法引领、监督助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向社会公开征集、多方论证,先后出台了《河池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河池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河池市文明行为促进规定》等地方性法规,为文明城市创建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注重舆论宣传,提升群众参与力度。我市通过宣传栏、公益广告、文艺宣传、发放宣传品及网格员进小区等方式,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式宣传,不断提升居民对创城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动员全民力量共同参与文明城市创建,营造创文明、树新风的良好氛围。2023年以来,共开展宣传活动80多场次,设置城市景观小品200多个,制作公益广告牌3000多张,发放宣传品9万多份,刊发“创城”各类稿件500多篇,利用微信、微博、抖音、快手、H5等新媒体刊播创城公益广告7000多条。 注重志愿服务,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我市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交通场站、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医院、景区等公共服务场所设立志愿服务岗,组织志愿者开展“礼让斑马线 共建文明城”“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志愿服务日”“与文明同行 与幸福牵手”进社区、“访千楼进万家”创城民意调查、“烟头不落地 文明共传递”等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志愿服务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一步规范干部群众在旅游、餐桌、交通、上网等方面的文明行为,在创建工作中不断提升整体市民的文明素质。2023年以来,共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800多场,受益群众20多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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