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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吗?容留他人吸毒也犯罪!

来源:巴马县检察院  编辑:李婷婷  发布时间:2022/6/26 23:44:02  打印文章


  

许多人认为

只要自己不吸毒不贩毒

就不会涉嫌毒品犯罪

实际上

与毒品有关的犯罪行为远不止这些

正值“6·26国际禁毒日”

巴马瑶族自治县检察院工作人员

就近年来办理的真实案例

为大家讲讲毒品犯罪中的

容留他人吸毒罪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的规定,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定罪处罚:

  (一)一次容留多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二)二年内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二年内曾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受过行政处罚的;

  (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向他人贩卖毒品后又容留其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并向其贩卖毒品,符合前款规定的容留他人吸毒罪的定罪条件的,以贩卖毒品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


  吸食毒品是违法行为,容留他人吸毒更是助纣为虐,为毒品犯罪提供了生存空间。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都应该提高防毒、拒毒的责任意识,勇于对身边的吸毒人员说“不”,一旦发现有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毒品之害猛如虎,一人涉毒全家难。愿广大群众远离毒品,珍惜生命。


来源:巴马县检察院
编辑:李婷婷
校对:韦丽春
值班主任:韦婉灵
值班编委:韦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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