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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马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助推乡村振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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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改进农村贫困落后面貌的重要方法,也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巴马瑶族自治县多措并举,建章立制,严格审批程序,加大资金投入,村集体经济效益突显,有效助推乡村振兴。 建章立制,提供组织保障。巴马县先后出台《巴马瑶族自治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巴马瑶族自治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作为硬任务,纳入全县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绩效考评,做到常抓不懈,一抓到底,为村级集体经济提供组织保障。 严格审批,多模式聚力发展。该县严格按照“村级申报、乡镇初审、县级审批、市级审核、自治区备案”的程序全面开展工作,审定年度项目并分配专项资金到项目单位。同时,结合实际,采取委托经营型、特色产业型、能人领办型等多种模式聚力发展。 整合资源,助力集体增收。近年来巴马县持续推进项目进度,引进龙头企业,先后整合涉农资金和深圳帮扶资金扶持107个行政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2017年以来,全县共安排各类资金24021.11万元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其中,统筹整合资金共投入22121.11万元,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专项资金投入1900万元,覆盖率达100%。截至目前,该县109个村级集体经济收益累计达到6304.53万元,仅2021年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5万元以上(包含5万元)有109个村,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01.86%;收入达10万元以上有39个村,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14.7%;收入达20万元以上有8个村,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60%;收入达50万元以上的经济强村有2个村,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00%。 该县村级集体经济的日益壮大,有效提升了当地群众经济收入水平,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为该县乡村振兴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作者:河池日报社融媒体通讯员 姚崇编辑:杨念松 校对:覃筱宁 值班主任:韦婉灵 值班编委:王 卓 阅读量: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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