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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心法律援助温暖东兰老区千家万户

作者:河池日报社融媒体首席记者 高东风 通讯员 韦盛向 陶竹  编辑:冯敏桂  发布时间:2022/4/7 22:25:11  打印文章

  近年来,东兰县法律援助中心依托各乡镇、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深入偏远地区,保证法律援助覆盖面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专向到位,形成全县法律援助立体化服务体系。

  

及时介入 高效化解

  近日,东兰县东兰镇韦某红与覃某因土地纠纷衍化出来的财产损害赔偿发生争议,并且双方矛盾逐步加剧。东兰司法所获知情况,立即进村开展工作,化解矛盾,解决问题。

  经调查了解,韦某红与覃某都在“罗飞坡”相邻而作,长期以来,双方因存在土地界限纠纷,致使两亩左右的争议土地丢荒多年。3年前,为避免土地丢荒造成浪费,韦某红与覃某达成协议,由韦某红先在纠纷地种植中草药吴茱萸,待3年后有收成,再由覃某在纠纷地种植,这样,既解决纠纷问题,又能有效利用土地。

  今年初,3年期限已到,覃某要求韦某红立刻把吴茱萸清除干净,但是韦某红表示,由于气候原因,该批吴茱萸并未成熟,暂时不能采收,要求覃某再等一段时间。但覃某认为约定时间已到,该地应该由自己使用,覃某便将争议地种植的吴茱萸全部铲除,导致矛盾难以调和。

  韦某红到东兰司法所求助,要求覃某赔偿其铲除吴茱萸给自己带来的损失。


东兰司法所在土地纠纷调解现场。

  东兰司法所所长黄茂了解案情后,感觉吴茱萸赔偿只是纠纷表面,双方矛盾的焦点是土地界限问题,如果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该问题,以后纠纷仍会发生。

  随后,黄茂与韦某红、覃某来到“罗飞坡”实地勘察,并对争议土地进行丈量、画图,同时询问生产队队长两家的土地分配使用情况,并对纠纷进行现场调解。

  黄茂建议对争议地进行平均划分,同时由覃某付给韦某红1200元的中药赔偿款。经过多方工作,覃某和韦某红双方同意该调解方案,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长达3年的土地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三年欠薪 一朝解决

  “感谢你们的帮忙,不然这笔钱不知道等到什么时候才能到手呀!”谭金等人激动地说。今年2月22日,东兰县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切学司法所、综治办,成功帮助5名南丹县吾隘镇的农民工获得被拖欠3年的劳动报酬。

  2019年3月,南丹县吾隘镇谭金等5位农民工在王某的招揽下,到南宁市武鸣区种植香蕉,劳务完成后,王某以老板林某华“跑路”为由,无法支付剩余报酬3万余元,并口头承诺,等到林某华把款项给他,便会支付给谭金等人。

  时间过去了3年,期间,谭金等人多次电话催促王某支付报酬,但王某都以各种理由拒绝。后谭金等人得知,此时王某正在老家切学乡过节,便到切学司法所求助。

  切学司法所所长韦宁宁联系王某核实相关事宜,王某承认欠薪的事实,但认为自己与谭金等5位民工性质一样,都是打工人,只是负责的工作不一样,自己并没有给付谭金等人报酬的责任。而且自己已在外地法院起诉林某华,追讨被拖欠的报酬。


切学司法所纠纷调解现场。

  今年2月22日,东兰县司法局收到切学司法所的指导申请,便指派法律援助中心处理农民工纠纷经验较为丰富的工作人员协助处理。当天,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立即赶到切学乡,联合司法所、综治办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会上,工作人员对双方的证据进行了认真的询问和分析,发现谭金等人和王某获得报酬的方式存在不同,并根据相关证据证实王某与谭金等人存在事实上的雇佣关系。通过工作人员对王某的耐心释法和讲理,王某认清自己对谭金等5人存在报酬给付责任,同意分两次支付余下工钱给谭金等人,双方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书,追讨了3年的报酬在司法调解中得以解决。

  

土地补偿 平分农户

  2018年,在三石镇成立的某食用菌公司征用村民黄甫5.7亩的承包经营地作为生产种植基地,并同意给付征地补偿款等共计26万余元。

  面对这笔补偿款,黄甫认为,该公司征用自己的承包地,征地补偿款自然应该由自己获得,即使要分,自己也应该获得大部分。但是黄甫所在的生产队其他群众认为,被征用地是集体所有,黄甫只有经营权,且该地被征用之后,生产队还是会分另外的土地给黄甫户经营,黄甫并没有太大损失,黄甫不应该全占或多占该补偿款。大家各执一词,纠纷由此产生。

  因为分配方案未能达成一致,26万元的征地补偿款迟迟未能发放。多年来,村委进行多次调解,但是由于分歧过大,始终未能调解成功。

  今年年初,司法所干警韦办联合综治办同志成立调解工作组,详细分析该案件案情,找到该案中分歧最大的几个群众,灵活运用“背靠背”“换位思考”等调解方法,分别做其思想工作,尤其针对如何分配补偿款提出多种方案,不断调和双方争议。


三石镇26万补偿款调解现场。

  经过充分的准备工作,工作组于日前召开调解会,纠纷相关人员悉数到场。因为前期工作准备充分,在调解会上,大家一改往日剑拔弩张的紧张气氛,对工作组提出的征地款分配方案均表示同意。即:由黄甫户获得青苗补偿费,剩余的24万由生产队群众平均分配,且在下次调整土地时,酌情优待黄甫户。“多亏你们帮忙调解,不然这个补偿款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到手呀!”该生产队群众对调解工作组灵活高效的调解方法竖起了大拇指。


作者:河池日报社融媒体首席记者 高东风 通讯员 韦盛向 陶竹
编辑:冯敏桂
校对:韦丽春
值班主任:谭丽娴
值班编委:罗昌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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