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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倒泔水最高罚5万元!河池多部门联合整治厨余垃圾违规处理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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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河池日报》曝光了金城江城区部分临街餐饮店、夜宵摊等商户为图自身方便,将泔水等厨余垃圾随意倾倒在路边下水道,将下水道当成泔水桶的不文明行为,引起市民广泛关注。
对此,河池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及金城江区人民检察院等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于3月10日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城区中心广场小巷、白马街、文体路部分临街餐饮店、夜宵摊厨余垃圾处理情况进行日巡夜查行动,回应社会关切。
当天,联合执法人员每到一处餐饮店,都仔细检查其厨余垃圾处理情况,并向他们进行法律法规宣传。部分商户表示,店里产生的厨余垃圾都有专门的清运渠道,不会向城市下水道倾倒泔水。在随联合执法组深入餐饮店后厨时,记者注意到有些商户还配备了油水隔离设施,自觉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在突击检查过程中,联合执法组也发现有部分商户依然存在将泔水直接倒入下水道等不文明行为,尤其是文体路烧烤摊商户所在路段的雨水口,大多油腻湿滑。 在对白马街小巷一家粉店商户进行检查询问时,该粉店老板竟向联合执法组直言,自己店里产生的泔水平时都会倒入路边的下水道中,丝毫没有认识到其行为的严重性。
记者走近该下水道时发现,除流入的泔水外,其表面还附有其他纸屑等垃圾,凑近之后,还有一股异味扑鼻而来。隔壁一家经营米粉的商户也承认了自己存在同样的问题。对此,联合执法组对两家商户进行了批评教育,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商户限期完成整改。 将泔水倒入城市下水道,究竟会带来哪些影响呢?联合执法组表示,商户们将泔水等厨余垃圾直接倒入城市下水道的不文明行为,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眼下天气逐渐回暖,被倒入泔水的下水道口容易滋生蚊蝇且臭气熏天,下水管网也容易被堵塞,影响雨季城市排水。”执法人员说。
联合执法组表示,拒不整改的商户,将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以上行为的,处以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六条规定,餐饮经营者未设置隔油设施或者其他油污废水处理设施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联合执法组呼吁,各商户应加强自律,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形象;同时欢迎广大市民朋友参与监督,如发现有商户随意倾倒泔水等厨余垃圾的现象,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举报。 编辑:冯敏桂 校对:韦丽春 值班编委:谭丽娴 阅读量:4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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