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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州一驾驶人私自开走被扣押的二轮车被依法追回

作者:河池日报社融媒体见习记者 包诗璞 通讯员 王洪滔 董春燕  编辑:韦辰  发布时间:2022/2/10 20:01:52  打印文章

  2月7日,在宜州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违法受理室内,二轮车驾驶人谢某对自己犯下的错误深表后悔。

  为进一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宜州区城管执法人员持续开展市容整治行动。2月7日,执法人员在山谷路发现一辆违章停放的二轮电动车,依法将车辆拖移至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大院内进行暂扣。


写下检讨书。

  不料,当事人谢某于当日下午前往该局处理违停案件时,在该局大院内发现自己的二轮车未上锁,竟萌生了私自开走被扣押车辆的想法。于是,谢某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趁该局安保人员和执法人员不注意,偷偷将被扣押车辆开出并迅速逃离现场。


通过朋友圈自我反省。

  安保人员发现情况后,立即通知执法人员。随后,在交警、车管等部门的联合协助下,不到一个小时即追回当事人谢某。在执法人员的严厉批评和教育下,谢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接受处罚,写下检讨书,并通过微信朋友圈进行自我反省。

  执法人员温馨提示:车辆被暂扣后,应按照既定程序进行处理,非法擅自开走被扣押车辆不可取。财物被依法扣押后,此时占有权已经转移到行政执法机关,未经法律程序私自取回,或非法转移依法扣押财物构成“偷盗罪”。


作者:河池日报社融媒体见习记者 包诗璞 通讯员 王洪滔 董春燕
编辑:韦辰
校对:韦丽春
值班主任:王月华
值班编委:韦颖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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