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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配合防控工作,河池警方行拘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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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全市人民上下齐心抗“疫”,广大医务工作者、公安民警“逆向”前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夜以继日奋战在抗击疫情第一线。然而,就在这个关键节点,总有一些“捣乱”之人置防疫相关法律法规于不顾,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检查,最终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近日,河池就查处了这么3位“添乱”之人。 2月6日17时许,河池市凤山籍的何某驾驶汽车行至大化县“大化东”高速公路出口的疫情防控检查卡点时,工作人员经查阅何某的“行程码”发现其有近日在百色市(已被列为新冠肺炎高风险地区)活动的轨迹,遂劝其开车原路返回,但何某不听劝阻反而驾驶车辆擅自离开卡口进入大化县城。民警经多方查找,联系上车辆同乘人员后通知何某于当晚23时20分返回卡点配合调查。据何某交代,当时被工作人员告知需原路返回后,因急于带同车其他人员前往南宁治病未听从指挥而擅自离开现场,后途径大化县境内的二级路前往南宁市,半途接到电话通知后即掉头返回大化县配合调查。目前,何某及同车人员已被卫健部门送至集中隔离点观察7天。因何某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大化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依法对何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待隔离期结束后立即执行拘留。 2月7日,春节旅游结束后的高某、牛某分别驾驶摩托车从防城港沿高速路往返贵州荔波。17时许,2人驾车从南丹县高速路收费站下高速,南丹县疫情防控卡点工作人员按照工作要求示意2人停车接受检查,但2人并未停车而是直接沿二级路往贵州方向行驶。南丹警方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指令沿途派出所、交警、巡特警对该车辆进行查控拦截,30分钟后2人及车辆被南丹县公安局里湖派出所民警拦截。根据有关规定,南丹县公安局依法对高某、牛某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 警方提示,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阶段,春节假期车流人流量较多,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工作量大,请公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自觉履行公民义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工作,耐心等待,不冲卡、不添乱、不添堵,齐心协力打贏疫情防控狙击战。 编辑:韦虞 校对:韦丽春 值班主任:王月华 值班编委:韦颖婕 阅读量: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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