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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花钱能代办?市住建局:不允许代办,更不需缴纳手续费

作者:河池日报社融媒体见习记者 覃美玲 通讯员 吕俊  编辑:冯敏桂  发布时间:2021/11/25 21:08:17  打印文章

  通过“知情人”引荐,交钱就能代办申请到公租房?还要交押金?实为一些公司机构或个人冒用“中介”名义行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业务负责人提醒,我市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进行代办申请公租房业务,申请公租房业务也无需缴纳任何费用,请广大群众不要轻信各种虚假宣传,以免上当受骗。

  近日,市民韦先生遇到了一件糟心事:他在申请公租房时,被一名“好友”以“工作人员”的名头骗了一笔不小的“押金”。

  “听说公租房办理流程十分复杂,有‘知情人’引荐会比较好办。”在“好友”出示了某单位的公章后,韦先生通过微信向“好友”支付了“押金”费用。在之后半年时间里,韦先生的公租房迟迟办不下来,而那名自称“可以帮人代办公租房事宜”的“好友”,在几次语焉不详后直接拒接电话且不回任何信息。几经咨询后,韦先生得知原来“好友”手中的公章居然是私刻的“萝卜章”,他恍然发现自己已落入圈套。

  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我市严格执行《河池市市本级(含辖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河政办发〔2017〕106号)管理办法规定,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进行代办申请公租房业务,申请公租房业务也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该负责人提醒,一些公司机构或个人冒用“中介机构”的名义,对想申请公租房的群众进行“代办公租房”“交钱保证可以得到公租房”等行为均为虚假宣传。请广大市民切勿听信不法分子的虚假宣传,不要上当受骗,以免造成财产和自身信用的损失。广大市民可通过河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zjj.hechi.gov.cn/)查阅公租房业务相关公告或向现居住地所属社区进行咨询,了解申请公租房所需的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办法等政策。

  《细则》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由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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